贵州大学音乐学院 “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

时间:2019-11-20浏览:329

贵州大学音乐学院

 “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一)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

3、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

5、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7、开展党性分析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8、其他涉及需要党员审议、表决、监督或要向党员通报的事项。

(二)基本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和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书面报告学院党委;支部书记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本支部所有党员本人,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学院党委;党支部准备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

2、认真开好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之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讨论,畅所欲言。

3、形成会议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主持人应适时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并形成决议。

(三)有关规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党员大会方能召开。

3、党员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4、要形成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并存档。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必须在三日内向学院党委书面报告会议情况,内容包括党员到会情况、表决及决议情况、党员出席情况、决议依据及相关材料等。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议事决策的基本途经,是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工作。

(一)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

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4、研究讨论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认定不合格党员;

7、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基本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党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部委员会议题,党支部委员可向党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某议题进行研究;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2、落实会议内容。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位委员都要围绕议题发表意见;要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应避免临时动议。

3、形成支部委员会决议,抓好工作落实。支部书记对落实支部委员会决议要提出具体要求。

(三)有关规定

1、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问题和作出有关决策。

2、参加会议的支部委员会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委员会方能召开。

3、支部委员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4、要形成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并存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一)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

2、传达支部委员会决议,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决议的情况;

4、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等;

5、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和评选优秀党员等情况,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意见;

6、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8、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二)基本程序

1、党小组长按党支部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确定议题,通知本组的党员。

2、每位党员都要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发表意见;

3、会议结束前,小组长要适时归纳小结,形成结论。

(三)有关规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也可提前召开或增加开会次数。

2、党支部划分党小组应根据党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学习需要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党支部书记和预备党员不得担任党小组长,支部委员会委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小组。

3、参加会议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党小组会方能召开。

4、会议做出的决定应经多数党员同意。

5、要形成党小组会议记录,并存档。

四、党课

党课是进行党员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党课制度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保证党员教育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措施。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学院党委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党课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章党规党史、系列讲话学习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我院党员队伍实际,每年至少讲2次党课;学院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联系单位)党员讲1次党课。

党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各党小组进行讨论,人员少时可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讨论。讨论结束后,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讨论情况,党支部要主动掌握全体党员的学习情况,必要时可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讨论交流,巩固和深化党课教育效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学院党委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经常深入党支部,督促和指导“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直接责任人,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各党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考勤制度,严格考勤签到,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党支部每开展一次“三会一课”活动,要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和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做到记录完备。要建立“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末填写《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报告表》上报院党委。

(三)领导带头,层层带动。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带头讲党课。

(四)创新形式,加强宣传。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创新方式方法,把开展“三会一课”与学习党章党规紧密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与学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