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音乐学院召开教研室、教学督导
2021年度工作考核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研室管理与建设,提高音乐学院教学质量水平、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完善教学督导机制,切实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11月30日下午14:00时,贵州大学音乐学院在韵正楼802会议室召开教研室、教学督导2021年度工作考核会议。音乐学院院长穆维平、副院长青科及教学督导组、各系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院长青科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青科副院长传达《贵州大学教研室2021年年度工作考核通知》《贵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2021年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有关精神。随后,音乐学院各教研室主任从日常教学、实践活动、学科特色、科研管理、荣获奖项等方面进行了工作汇报。教学督导组陈睿明组长就督导组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陈述。
会议上,青科副院长强调,教研室是保证教学工作、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教学科研工作。一是要提高服务意识,为老师圆满完成科研与教学工作做好保障;二是要加强教研室队伍建设,精诚团结做好各学科和专业建设;三是教研室主任要做表率,要主动担当作为;四是督导组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
穆维平院长对各教研室一年来的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对同志们的辛勤付出表示了诚挚的感谢,针对音乐学院教研室及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在教学、科研和督导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仔细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要坚持以建设国家一流专业、推动音乐学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工作方案、教学管理、科研比赛等各方面的工作都要围绕目标精准开展;三是要坚持结果导向,要看我们的教学科研工作是不是符合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是不是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我们的教学方式和成果是不是得到学生、家长、老师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和认可。最后,穆维平院长还就各教研室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提出了详细的改进要求,对教学大纲的修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贵州大学音乐学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