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度 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先久坤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0

贵州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度

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和科研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规定,音乐学院硕士生导师将实行招生资格年审制度,结合我院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与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  

(二)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应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综合能力。

(三)本年度在拟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抽检或盲评质量问题,未出现教学事故、学术不端、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四)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

(五)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岗位审核,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已经获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包括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贵州大学在册教师。

2.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近三年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限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S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近三年在行业内高水平的论文集、学术著作中发表学术文章1篇;或近三年出版学术专著1部(合著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近三年出版个人作品集;或近三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或近三年发表普通论文(本专业省级以上学术刊物)3篇;或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或校级两项;或近三年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一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二),或主持地厅级课题一项(排名第一),或主持校级课题两项(排名第一)。

3.专业型硕士生导师:近三年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限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在SCI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近三年在行业内高水平的论文集、学术著作中发表学术文章1篇;或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或校级两项;或近三年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一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排名前二),或主持地厅级课题一项(排名第一),或主持校级课题两项(排名第一),或参加省级重大、重点课题课题组承担研究任务(不受排名限制);或近三年出版学术专著1部(合著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近三年在省级以上权威官方媒体公开播放、公开演出相关作品2首(部);或近三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或近三年发表普通论文(本专业省级以上学术刊物)3篇;或近三年举办个人或师生教学音乐会含全场音乐会艺术指导舞台作品展演含总导演2次;或近三年作品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或国家级优秀奖两项;地厅级政府奖项一等奖以上,其他类学术奖项一等奖(两次以上)

4.我院已遴选的符合以上23规定条件的外聘导师及专业文艺团体副高以上职称且具备较高专业水平的行业专家。

(六)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均可根据相应的学位点导师岗位设置自愿进行申报,并经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合格后方可具备导师资格,首次担任导师者原则上只能带一名研究生。

(七)根据贵州大学文件说明, 202871日前退休的教师,除《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中规定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者,不得参加本次年审。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导师申报资格。

1.经组织认定,导师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者

2.经组织认定,导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经组织认定,指导学生论文抽检或论文盲评有一篇以上含一篇不合格者

4.未参加过最新一期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导师培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专项培训的申请人。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设置

(一)根据学校当年划拨给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及各学位点学科水平、学科发展规划每年动态设置我院导师岗位。

)符合本学科/专业硕导条件者均可申请,但一位申请人仅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下的1个二级学科/方向和1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的1个领域的导师岗位。

)学术型硕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1个一级学科下申请2个二级学科/方向:(1)近三年,第一作者或主要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C刊(不含扩展版)、SSCI论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CNS和《中国社会科学》论文;(2)主持在研国家自科/社科基金及以上档次项目。

)专业型硕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在1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申请2个领域:(1)作为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内赛事”并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近3年年均横向项目到帐经费,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万元,自然科学类不低于10万元。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相关程序

(一)学院学位委员会每年6月接受硕士生导师申报并进行年审工作。

(二)申请人须每年根据通知要求向学院研究生科提出申请,提供支撑材料由学院各学科点进行审核,最后提交学院学委员会表决,学院对表决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上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其他说明

(一)所有成果必须是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期刊级别按《贵州大学论文期刊分级目录》执行。

(三)成果统计时间按年度计,即上年的630日至次年的630日。

(四)申请人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1. 本年度导师申请方向如下:

学术型导师:民族音乐学;民族民间舞蹈研究

专业型导师: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创作;戏剧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1.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贵大研〔2024〕23号关于印发《贵州大学校内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贵州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

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附件2:《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沿用)-副本.pdf


贵州大学音乐学院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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